资中县古城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重龙山生态修复(二期)-资中县古城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重龙山生态修复(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2025-06-12 15:09:40    来源: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资中县古城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重龙山生态修复(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针对各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如下:

提问1:资中县古城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重龙山生态修复(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绿化植被恢复、景区基础设施生态化改造、水土流失防治及配套监测管理设施建设等。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涉及市政燃气、市政轨道交通建设内容,建议资质改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资质。

回复1: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

 

招标人:资中县重龙映象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612

 

 

 

 

 

 

 

 

 


 

资中县古城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重龙山生态修复(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3.1.1资质要求现修改为:

3.1.1资质要求:①独立法人资格;

②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04日09时30分。

3、招标文件所涉及的计划工期修改为: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为 2025 年 07 月-2027 年 07 月(共 730 天);

设计服务期为 2025 年 07 月-2027 年 07 月(共 730 天)。

4、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资中县重龙映象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612